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拟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无人机抽查飞行及影像处理项目公开征集工作。现向社会诚邀业界口碑良好并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参加评选。
一、项目名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无人机抽查飞行及影像处理
二、公开征集单位: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三、公开征集项目内容概况(简要技术要求):为评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及改善效果,更好地发挥制度优势,精确地提取生态变化斑块面积及属性信息,需借助无人机遥感技术机动、灵活、分辨率高等优势,监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更好地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评估提供服务,主要包括:县域生态破坏斑块无人机飞行作业、影像处理及成果资料提交。
四、本项目预算:64万元
五、参评机构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参评文件将同时被否决;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评。
六、评选文件领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领取前须先致电18001179956,联系人:李老师。
七、评选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PDF和WORD格式的评选文件至33586224@qq.com邮箱,文件接收截止日期2020年2月25日24:00。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212室,联系人:李梓湉,联系电话13581785464。
八、评审时间:2020年2月26日9:30。
九、其它补充事宜:
(1)免费提供评选要求文件,不收取费用。
(2)参评机构自行承担参加公开征集有关的全部费用。
(3)评选结果将在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外网公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联系电话: 010-58311320/1305 传真:010-583115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丰德东路4号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