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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卫星遥感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9日

  2007年12月,环境保护部(现称“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批准国家环境保护卫星遥感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通知》,批准以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现称“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与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现称“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作为依托单位,联合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卫星遥感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2011年9月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并正式挂牌成立。实验室以国家在生态环境遥感领域的战略需求为牵引,旨在加强生态环境遥感基础研究与业务运行,建设卫星环境遥感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的科研基地,建设具有国际影响的一流国家生态环境遥感研究基地,有力支撑国家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

  实验室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关键技术创新。全面开展遥感数据处理与环境信息提取、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土壤环境、无人机遥感监测、突发性环境灾害应急响应与跟踪监测,以及生态环境卫星应用系统建设等关键技术研究,制定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指标体系和标准规范,集成生态环境遥感关键技术成果,先后承担重大科研项目70余项,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总理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重点研发计划、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资项目、国家科技支撑/攻关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生态环境部生态调查重大专项、国防科工委民用卫星科技项目、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重大项目、国家环境标准制修订项目等。

  实验室积极谋划生态环境卫星“星座”。协调完成部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并与航天五院、八院签约2份分协议;编制完成《生态环境卫星工程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谋划生态环境监测的自有“星座”。牵头组织完成1颗高光谱观测卫星发射、环境二号2颗卫星在轨测试及应用评价并投入正式运行。目前,实验室拥有卫星13颗(牵头用户3颗/主用户10颗),常用卫星28颗,其中优于2米分辨率的卫星12颗,可实现全国月度全覆盖。

  实验室围绕生态环境部重点工作,在自然生态、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与固废监管、督察执法与应急、核安全监管等领域开展了系列遥感业务化工作,有力支撑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中央环保督察等重大环保战略的实施,并在“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空气质量保障、京津冀地区纳污坑塘监测、自然保护区监管、环境监察执法、土壤污染详查等重点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技术支持。近三年编报各类环境遥感监测报告1592期,获部领导批示50期71次。

  实验室高度重视中青年人才培养,拥有完善的中青年人才培养、管理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利于青年成长的人才培养体现。积极谋划“以奖代项”技术攻关机制,设立了生态环境遥感应用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提升自主科技研发能力,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解决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与应用关键技术;每月开展生态环境遥感技术与应用前沿探索学术沙龙活动,为青年职工之间、青年职工与专业领军人才之间、不同学科领域之间的互动和合作提供交流平台。

  近年来,实验室荣获国家级科技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7项,省部级科技二等奖11项;授权发明专利49项;牵头发布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行业标准22项;这些成果有力的支撑了生态环境遥感基础研究与业务运行,增强了生态环境遥感后继发展潜力。在2015年9月和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的两次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中,国家环境保护卫星遥感重点实验室均被评为“优秀实验室”。

实验室机房

实验室无人机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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