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标准号:HJ1311-2023,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规范》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共同起草。
《规范》构建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的指标体系,规范了技术方法,明确了质量控制要求。在指标方面,包括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环境质量、自然条件与自然灾害和人为活动等5个方面,设置12类一级指标、24类二级指标和50类三级指标。在技术方法方面,综合“天空地”各种观测技术手段的特点和优势,形成了集“遥感监测、地面观测与实地调查、资料收集与调查统计”等多种定性、定量技术方法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的调查与观测技术体系。质量控制方面,规定了遥感监测、地面观测与实地调查、资料收集与调查统计等技术方法在数据质量、指标获取和成果精度等方面的质量控制要求。
《规范》作为自然保护地制度体系的重要配套标准,可以更加规范指导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工作,获取科学、翔实的基础数据,有效支撑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估、保护成效评估等业务,对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完善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309/t20230920_1041311.html
供稿部门:自然生态遥感部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