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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印发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7日

  为更好地履行生态环境部职责和指导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卫星中心等相关单位研究编制了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于近日正式印发并在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本套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共有11项具体的技术规范,主要包含遥感解译与核查、生态地面监测、生态状况评估、质量控制与集成等四个方面,涵盖了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标准主要规定了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的步骤和方法;地面监测标准主要选取森林、草地、湿地和荒漠4类重要生态系统进行关键参数的地面监测;生态状况评估标准主要从生态系统格局、质量、功能、问题、小尺度生态影响评估等方面规定了评估内容和评估方法;质量控制与集成标准主要规定了基础数据、遥感数据、成果数据等数据的质量控制方法和集成要求。

  全国生态状况定期调查评估是生态环境部的重要职责,为了完善调查评估工作机制和基础能力,2019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全国生态状况定期遥感调查评估方案》(环办生态〔2019〕45号),规定了定期调查评估的工作制度。本次技术规范的发布,为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奠定了重要的技术基础。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已完成了3次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正在开展第4次,历次调查评估为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督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了重要支撑。

  发布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105/t20210518_833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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